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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
本文摘要:7月17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从漳州市物价局得知,今年秋季入学起,漳州市科民办中小学收费将实施新标准。
7月17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从漳州市物价局得知,今年秋季入学起,漳州市科民办中小学收费将实施新标准。经省物价局表示同意,在漳州全面推行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由政府定价改回政府指导价管理模式。政府指导价管理模式所指各民办校按核定的学费中准价为基础,最低在下潜20%范围内,自律制订明确的学费收费标准,下浮不缩。
与2013年实施的收费标准比起,改革后,从小学到高中,各项学费的中准价皆比以前有所下调。如果再行算上最低20%的下潜区间,实施指导价后,民办校的学费最低幅度有可能涨1800元/生学年。中准价全面下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民办学校教学设备、教学楼、教师工资等方面减少投放,导致生均成本提升。
新学期漳州市区市属民办收费标准考虑到教学秩序平稳等因素,今年秋季,漳州市平民办校收费将按照新生新的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实施双轨制。即新标准的实行范围限定版在秋季入学的新生,而老生按原本的标准继续执行。此外,住宿费方面,市属民办小学最低禁售1200元/生学年。初中、高中住宿费嗣后未予调整,仍继续执行原标准900~1100元/生学年继续执行。
有加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可按涉及规定附加费空调酬劳。漳州市物价局还拒绝,各民办校收费不能按学年或学期缴纳,不得横跨学年预收。同时,要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新生收费标准需于招收前向社会发布。
除审批的收费外,不得再行缴纳其他任何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指漳州市区静安、而立人、实验中学、双语四所民办中小学校。中外合作(含立人国内方向、实验中学北外合作)班核定中准价为556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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